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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韻儀

周律師把她的角色視為一個問題解決者,擅於利用度身訂造的方案幫助客戶解決家庭爭議。她的業務涵蓋了各類型的國際家庭法事宜,從常見,以至較為複雜或特殊的個案,種類包羅萬有。周律師除了捍衛客戶的權益,更帶領他們渡過艱苦和不安的時刻,深信這樣才能夠建立更美好的將來。此外,她還不遺餘力地推動大眾關注兒童和家庭問題,在本地和國際上享負盛名,為家庭法事務帶來了正面的影響。

在改善家庭爭議的解決辦法方面,周律師一直扮演著領導角色。她在香港成功引入並發展協作解紛及親職協調,為解決糾紛發揮突出作用。周律師曾受家事調解,育兒協調、兒童顧問、私人財務裁決方面的培訓,與合夥人Jain 可以提供親職協調。

而在於家庭法的貢獻,周律師為香港協作解紛組織的創始成員和主席。她亦為國際協作專業人員學院成員。周律師為國際婚姻法律師學院院士及國際家事及和解庭協會(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Family and Conciliation Courts)成員,於2013年獲委任為議事委員,並於2014年擔任副會長。她亦是香港家庭法律協會會員及香港律師會家事法委員會會員。周律師是香港家事法報告的案件匯報員,兼主要家事法書籍「Family Law and Practice in Hong Kong」的合著者。周律師樂於在香港及各地的多個講座及演講中分享她作為家事律師的經驗。


周律師的服務範圍包括:

  • 繼父母收養

  • 兒童調解員

  • 婚姻監禮人

  • 根據財產繼承(供養遺屬及受養人)條例索償

  • 管養權糾紛、照顧及管束訴訟

  • 監護人契約

  • 家庭安排契約

  • 離婚

  • 家庭暴力禁制令

  • 資產轉移禁制令

  • 財產分配

  • 有關父母擄拐子女的《海牙公約》案件

  • 管轄權糾紛

  • 追討贍養費 (包括申請強制執行及《贍養令( 強制執行措施) 條例》)

  • 人工受孕及代孕引起的親子問題

  • 已婚及未婚父母的家長的權利及責任

  • 申請將子女移離香港司法管轄區

  • 分居協議

  • 監護權訴訟


周律師的多項公職包括婚姻監禮人、香港特區政府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及家事法律程序涉及兒童問題的轄下小組前成員。後者由香港首席法官所設立,目的是探討在香港推行排解子女糾紛程序的可行性。

此外,她亦向香港女律師協會的家事法諮詢熱線提供義務的法律援助。

周律師曾參與LKW v. DD及黎 v 凌等具標誌性判決。前者奠定了法院就離婚時如何分配雙方財產的判決原則,而後者則設定了上訴法院對於以防有人單方面帶走子女而可採取的措施,或就如何尋回被擄拐子女之方法之意見。

周律師在家庭法的貢獻和付出受到本地和國際的認可,並曾獲評Spear’s Magazine (Asia) 之「香港十大家事律師」、榮膺【錢伯斯亞太法律指南】之「具排名律師」和《Benchmark Litigation》評為排名執業律師,以及被Doyles Guide評為「領先律師」。自2009,香港律師會亦多次對其公益及社區服務予以表揚。

 
 

周韻儀
電話 +852 3953 3008
傳真 +852 2899 2727
winnie.chow@crb.com.hk